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
7月22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时间以及有关法规、报告、议案、方案的汇报,确定会议于7月29日至31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办法。听取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草案)、体育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供热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银川市城市更新条例、吴忠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等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关于202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第二次)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和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决定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
(报道/陈世奇 杨 雄)